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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管理规定
  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  
 
截止日期:2008年7月14号
展览会名称:2008中国·贵阳避暑季之第四届医药博览会暨中国民族医药论坛 展台号:
参展商名称:  
搭建商名称:
施工现场负责人(必填):
现场联系电话(必填):
1.施工前应按照《参展指南》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展台设计不得超过场馆的限高限重,应考虑对邻近展位的影响,背景位置必须获得主办方审批通过,背景板背面必须做美观处理。
2.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必须留专人值班,负责展台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3.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展台搭建的任何结构不得超出展台的立体范围;搭建应使用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木制结构必须做防火处理。
4.展台结构严谨在展馆顶部、柱子、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
5.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如有违反,贵州匠心多彩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施工管理办公室有权对该单位做出处罚。
6.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7.使用玻璃装饰展台,应采用钢化玻璃,并确保安装可靠,以防破碎伤人。
8.展台搭建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9.展台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施工人员禁止在展馆内吸烟。
10.展台施工人员须佩带本展览会核发的施工证件,一人一证,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
11.照明灯具、霓虹灯灯具、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并应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
12.电源线必须使用ZR-BV阻燃双塑铜芯电线或护套线,禁止使用花线,接线必须使用接线端子。
13.禁止直接在展馆柱子上安装灯具作为箱灯,禁止用双面胶类物品直接在展馆提供的展板展具上粘贴。
14.施工单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
15.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将剩余材料、工具等物品清理出馆,不得在展位外堆放展品、工具等。对在通道上堆放的物品,主办单位有权予以清理,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6.各参展单位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失窃。各参展单位对标配及增租的家具有保管义务,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各参展单位严禁动用非自己展位内的物品。
17.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大会规定的撤展时间,不得提前撤展。
18.施工单位撤展时要指定现场负责人,保证人身、财产安全,严禁将展台推倒或拉倒。
19.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给匠心多彩公司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特装施工登记联系单位
贵州匠心多彩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50号钻石广场B座14楼
电话:95013850009(全国免区号直播)
传真:0851-8627867
联系人:李云、黄卫泉
电子信箱:Gyybh4@126.com
公司网站:www.gyybh.com